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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工伤致腰椎骨折 治疗竟费用无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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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http://www.fqqxb.com 作者:杨国才 来源:本站原创 更新:2008-12-3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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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杨国才)在为酒吧装修中受伤,医生说手术可做可不做,伤者有无权利要求做并索赔?如何索赔?四川籍伤者田勇在福清市医院病床上被这些问题所困扰。 据了解,田勇是四川广安人,38岁,受雇为音西街道某酒吧装修外墙。据他介绍,12月13日下午,他在施工中从二楼摔下,造成腰椎压缩性骨折。事发后,包工头张华春为他及另一伤者送来部分医疗费,但田勇动手术需要的5万多元却没送到。 福清市医院骨科陈刚主任告诉记者,田勇伤势做不做手术都行,由伤者自己定,手术最佳时间在伤后两三周内,现在已两周过了。 “我希望动手术,提高康复机率。最佳手术时间不多了。医生说,不动手术站不起来的可能性更大。我没钱,怎么办?”田勇很无奈。 12月19日,张华春在垫付1万元医疗费后表示没钱,之后多次带田勇亲属去该酒吧索赔,但至今酒吧依然不肯赔偿。田勇这一说法得到雇主张华春的证实。 市劳动局蔡副局长告诉记者,张华春不是用人单位,双方只是劳务关系,由此带来的人身伤害属民事范畴,田勇应向法院起诉索赔。 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朱国志律师表示,包工头张华春应承担赔偿责任,而张作为个人没有承揽该项工程资质,因此酒吧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田勇可向双方索赔;事发后医生表示手术可做可不做,而田勇要求做,属合理要求,手术费应由雇主和酒吧支付;田勇可向医生索取手术费用证明,后向法院起诉申请先予执行,让雇主和酒吧方面在判决前垫上手术费,判决后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还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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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新闻录入:chenjuan 责任编辑:chenjua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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